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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签合同,借贷纠纷案例

作者:重庆优浩律师事务所发布于:2017-08-30

优浩律师事务所在走访多名知情人士,多方面收集大量力证后,向法院提交了充分的论据和有效的论点后,最后法院认可了我所提交的证据,并判决驳回赵某的无有效论据的证据。

吴某与赵某两人系同一大学院校校友,毕业后吴某因优异的成绩被分到一高薪单位工作,而赵某则外出经商,想自己闯荡一番。2014年,赵某包揽一处项目,因资金不足的原因遂邀请吴某等人一起合伙承揽该项目。然而吴某且为企业在职员工,不方便正面合伙,故隐藏身份加入,也就是不以真实身份入伙,也并未签订任何有效协议。


后来赵某以工作的原因将项目合伙投资的资产交于吴某管理(240万元),双方则签订的却是名为借款实为合伙资产管理协议一份并出具了相关收据,故吴某委托我重庆优浩律师事务所,希望我事务所可妥善处理本案中的相关事项。


重庆优浩律师事务所-案件点评

在优浩将本案向法院发起申诉的时候,向法院出具了协议和首句复印件各一份,并向法院申诉认为赵某提交的证据,完全可从证据效力的角度去击溃赵某的证据。故在我优浩律师事务所在走访多名知情人士,多方面收集大量力证后,向法院提交了充分的论据和有效的论点后,最后法院认可了我所提交的证据,并判决驳回赵某的无有效论据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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