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HO LAW@FOXMAIL.COM023-6712-3998 法律在线咨询

未成年人寻衅滋事案 综合从轻情节依法适用

发布于:2026-06-17

重庆优浩律师事务所陈超律师办理未成年人寻衅滋事刑事案件,结合当事人未成年、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等情节积极辩护,法院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本所专业办理各类刑事辩护案件,办案经验丰富。

【案件概况】

本案系未成年人寻衅滋事刑事案件。几名在校未成年学生在校及外出实习期间,多次无故殴打、欺凌同宿舍同学,还使用各类工具、采取危险方式伤害他人,最终造成被害人轻伤二级的损害后果。

案发后,涉案未成年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并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二人构成寻衅滋事罪,结合未成年人、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等情节,给出相应量刑建议。

为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其中一名涉案人员家属委托重庆优浩律师事务所陈超律师担任一审辩护人,参与本案庭审辩护工作。本案因涉及未成年人隐私,法院依法采用简易程序不公开开庭审理。


【辩护思路与工作要点】

接受委托后,承办律师全面查阅卷宗材料、梳理全案证据,多次会见当事人及家属,结合未成年人刑事司法政策制定完整辩护方案:

  1. 主体身份从轻:当事人作案时未满十八周岁,属于未成年人,依据刑法规定,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2. 认定自首情节:当事人主动到案,归案后始终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构成自首,系法定从轻处罚情节。

  3. 落实认罪认罚:当事人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真诚悔罪,主观恶性较小。

  4. 积极赔偿谅解:案发后家属主动向被害人赔付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及家属书面谅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属于重要酌定从轻情节。

  5. 请求适用缓刑:结合当事人系在校学生、悔罪态度良好、具备监管帮教条件等情形,综合论证其无继续危害社会的风险,恳请法院对其适用缓刑。

【审理结果】

法院审理查明全案事实与证据,充分采纳我方辩护意见。综合考量未成年人、自首、认罪认罚、赔偿并取得谅解等多项法定及酌定从轻情节,最终判决:当事人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本案辩护目标全部实现,当事人无需执行实刑,得以继续正常学习生活。


【案件总结与法律提示】

寻衅滋事罪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刑事犯罪,多次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结合本案作出相关提醒:

  1. 青少年在校相处应友善相待,杜绝校园欺凌、无故殴打他人等行为,此类行为情节严重将触犯刑法,留下犯罪记录,影响个人未来发展。

  2. 未成年人一旦涉嫌刑事犯罪,切勿逃避,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积极赔偿道歉、认罪悔罪,是争取从轻、减轻处罚以及适用缓刑的关键。

  3. 刑事案件立案后,建议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精准梳理量刑情节,运用法律规则开展有效辩护。

重庆优浩律师事务所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尤其擅长处理未成年人犯罪、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各类刑事案件,熟悉未成年人案件司法尺度与从宽政策,凭借丰富办案经验与精细化辩护思路,为当事人争取最优处理结果。

重庆优浩律师事务所专注各类刑事案件辩护,擅长会见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阅卷梳理案情、庭审辩护,处理帮信罪、故意伤害、经济犯罪、涉黄涉赌等各类刑事案由,精准把控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全流程关键节点,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诉讼权益。同时律所业务覆盖多领域,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遇到刑事法律问题,可以拨打 023-67123998,律师帮你维权

ScreenShot_2026-06-17_084846_977.pngScreenShot_2026-06-17_084951_362.png


023-67123998

在线留言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