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执行后发现是赝品可以再次申请恢复执行么
答案是:可以
案件详情:
2018年3月张某向王某借了10万,并签订借条。说是过完年用来做点小生意,张某和另一个朋友合伙开了一家理发店,这租的房子都商量好了,张某把钱交给另一个朋友陈某让其付房租,后来的两三天却一直联系不上陈某,联系上了陈某说在忙别的事情。
之后张某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就去找陈某,结果陈某卷款跑路了
张某报警后,陈某的钱已经用于还债花完了
到了还钱给王某的时候,张某说你去找陈某要钱吧,可能期间发生争执。随即王某起诉张某,委托优浩律师事务所民事部王研律师进行辩护,胜诉后进入执行程序。张某表示自己没有现金,只有一枚祖传玉石可以抵债。经过法院调解,说服王某接手玉石抵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即交付了玉石。后来王某发现此玉石为赝品,价值不足千元,遂申请法院恢复执行
重新执行后张某10万元转账给了王某
法律法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0条的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案件分析:
本案中,王某诉张某返还借款一案已经进入到了执行程序,如果不是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法院没有必要劝说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直接执行被申请人的财产就能结案,这样省时省力不然又大费周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