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案例(套路贷),A先生找B先生贷款30万。A先生对贷款也不了解,B先生利用A先生的不懂,开始了一场头脑上演的角斗。
A先生要贷款却找不到担保人,经B先生介绍了一家担保公司,口头上做担保。而A也没问合同啥的也没有一个。就点头认定担保公司就是我的担保人了。然后付了5w给担保公司作为担保费。可见A先生已经被B的说服能力所制服。
A提前支付利息费用,成功拿到30w。到了还款期,B在电话告知让其转给他的一个盆友C。A就傻fufu的转了5w,没有发票,没有回执单,没有转款说明。
还款逾期后B告知A,声称还款款项没有收到,造成违约,要求利息加本金全额支付。如今C不待见任何人。实实在在的套路贷。
1、无法取证(物证)
2、没有人证
3、无法证明担保公司存在
4、金额不构成刑事犯罪
解析:
A的个人问题很严重,贷款心切,想着B怎么说就怎么来,只要能第一时间提款,也不问个为什么。导致被利用,成了一块按在粘板上的肉任人宰割。
B知道法律边界在哪里,想方设法往边界靠。用尽全力把B引入自己设下的陷阱中,忘了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