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推演:
小明和小丽两人是姐弟关系,但是值得一提的是他们俩并不是亲兄妹。小明是其母亲连某的儿子,小丽是其父亲方某的女儿,父母两人都属于离婚后再婚的。在连某和方某再婚之前,方某名下有住宅房屋一套,并且方某的女儿小丽早已嫁人,也其老公有住宅一套,而小明还未婚。后来方某和连某因外出遭遇车祸相继离世,而小丽和小明则对于方某名下的房屋继承产生了纠纷,故小明找到我重庆律师事务所希望可以有所解决。
在我律师事务所得到小明的诉求后首先了解相关的资料和情况,在了解到了这些请款后我们联系到了当事人小丽,通过和小丽交谈和协商后,小丽同意房屋由小明继承,但是由于房屋产权为小丽亲身父亲,所以小丽才是真正的法定继承人。如果小明需要继承房屋,就需要向小丽支付一定的费用。
重庆优浩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以外的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将遗产转移给继承人的一种遗产继承方式。
在法定继承中,可参加继承的继承人、继承人参加继承的顺序、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都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因而法定继承并不直接体现被继承人的意志,仅是法律依推定的被继承人的意思将其遗产由其亲近亲属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