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中在书写借款合同的时候,借款人为了让被借款人放心,一般会有高息,翻倍的归还欠款的条例。那么这些条例真的有用么?在发生借款纠纷时能拿出来作为有实效的证据么?
答案是:不能
2018年7月刘某因为生意出现问题,找吴某借70万元,吴某说暂时也拿不出这么多,刘某说帮忙想想办法,我三个月内绝对还欠款,不然双倍奉还。在三天之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并与于一处房屋作为抵押。
于是刘某立下承诺书大致内容是;因生意需要借吴某70万元,要是没有在指定的时间内归还欠款,双倍奉还。
70万元打款收到后,并出具收据,回执单刘某也保存好。毕竟这笔钱也不是小数目,自己也不敢怠慢。在与吴某商量后面的事情之后两人就各自去帮自己的事情了,刘某也不会想到这件事情会引起借贷纠纷。
同年10月还有半个月还款日期的时候,吴某打电话催刘某。刘某说;没问题等几天就还,到时候见面说就可以了。吴某听到后就相信会按时还款也就没多想,反正刘某的房子作为抵押,人跑了房子跑不了。
三个月期限到了,刘某那边一直没有动静,吴某打电话过去。谁知刘某那边已经忙的不可开交了,没时间顾及这些事情,这让吴某心生疑虑,准备起诉并把刘某抵押之前抵押的房子做了诉前保全。吴某也不傻不打没有把握的仗,在第二次联系的时候刘某直接告知已经无法偿还了。吴某说双倍偿还那你直接把房子抵给我吧,刘某迟迟没有说话,吴某态度坚决想用强制执行的方式来威胁刘某还款。刘某直接挂了电话。
随即,吴某起诉刘某并递交律师函归还欠款,刘某到庭对以上事实不做辩解,双倍偿还欠款不予支持。法院判决刘某在判决生效十日内归还欠款。
在借款协议中加倍偿还是会被认定为无效协议,所以在别人借钱的时候说加倍偿还时,千万别相信,因为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只是一种口头承诺,没有法律法规作为支撑就是一种无效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