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地产开发公司,2019年9月项目开发过程中,包工头带的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意外,从高处跌落,抢救无效死亡。该工人没有和房地产签署合同,但是在该工地发生的死亡事实,这个无可厚非。为了对项目不产生影响,该公司也不希望有不良记录,就和死者家属同意50万私了,私了协议上写明了,工伤保险的钱全部归公司所有。该公司为了减轻损失,将死者家属身份证银行卡都相关材料留下,打算报死亡工伤赔偿,将赔偿的钱作为公司损失补偿。
在工伤赔偿下来了,受害家属银行卡收到了80几万的赔偿,家属有短信通知,知道了收到的钱比私了的多,就将银行卡锁住了。原本这件事已经有一个了结。但是该房地产公司觉得,当时签订的协议上写的就是,赔偿50万元,劳动赔偿下来全部归公司所有。
家属来咨询我们的时候,说道;我们自己也怕钱被转走,因为当时答应他们只要50万元来私了。以为锁住银行卡能够让钱不被转走,他们找上门来,说要我们给他们30万元,不然就起诉我们,打官司。反正白纸黑字的私了协议,他们也不怕。
优浩咨询律师的解答:”没事,让他们来打官司,这劳动赔偿本来就是赔偿给你们的。他们无权留取部分款项。”这才让家属们放宽了心,拿着钱不敢花也让他们感到头疼
案件分析
这类事件在房产行业数不胜数,但是拿该拿的,不该拿的别碰这个基本的道德底线还是要遵守。就协议而言,此协议本身就是无效协议,因为工伤保险的劳动赔偿本应该就是死者家属所得,赔偿款不能别他们分割留取。居然还有脸来拿这30万元,真是让人痛心。真的就只认钱了么?话说回来,为了对项目不产生影响,也希望这个不良记录没有,赔偿款没有下来的情况下,要真避免这个损失应该在赔偿款下来后给家属一点慰问费才对吧。
将赔偿的钱作为公司损失补偿?这个就更过分了,公司损失了什么?损失了劳动力么,这个钱本来就是工伤保险理赔的。与房地产公司没有丝毫的关系。
打着不正当的旗号,获取不正当的钱理直气壮的下的家属差点就信了。此类事件家属要是经不住恐吓可能这件事情就过去了,有时候还真的咨询一下,不然自身合法权益被侵害了还被蒙在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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