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浩律师事务所王研律师为被告成功辩护,法院同时驳回两份诉状
原告其母亲(臻某)
诉:
一、其父亲构成人格侮辱损害人格权
二、继承儿子的遗产
刚好两份诉状都在一个法官手里就一起办理了
被告其父亲(刘某)、继母(宋某)
代理人为优浩律师事务所王研律师
刘某在找到优浩律师事务所律师后,情绪一度激动,几次谈到这件事情都痛哭流涕,还有轻生的念头,儿子的后事都还没处理妥当,就来这事情,每每提到对刘某来说都是一次伤害。
一是臻某认为刘某对孩子进行人身侵害,导致儿子自杀身亡
二是儿子去世后,儿子拆迁份额应一人一半
根据警方提供的证据,以及事实情况,于情于理与法的综合判断之下,法院作出最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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