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HO LAW@FOXMAIL.COM023-6712-3998 法律在线咨询

婚姻中一方继承的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作者:重庆优浩律师事务所发布于:2022-04-19

刘某与李某结婚后,刘某的父亲去世,作为唯一继承人的刘某通过法定继承了父亲的遗产。后刘某与李某感情破裂,双方协议离婚时,李某要求分割刘某父亲的遗产,刘某不同意..

遗产继承.jpg

案情简介:

刘某与李某结婚后,刘某的父亲去世,作为唯一继承人的刘某通过法定继承了父亲的遗产。后刘某与李某感情破裂,双方协议离婚时,李某要求分割刘某父亲的遗产,刘某不同意,称其所继承的遗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应分割给李某。后李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就刘某父亲的遗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律师提醒: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法定继承的遗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若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明确表明遗产只归一方,这种情况下继承的遗产应当归为继承人的个人财产。


律师在线咨询

023-67123998

在线留言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