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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刑事辩护

作者:重庆优浩律师事务所发布于:2019-06-24

重庆故意伤害罪刑事辩护律师优浩律师团队再此成功辩护苟某王某故意伤害罪

重庆故意伤害罪刑事辩护律师优浩律师团队再此成功辩护苟某王某故意伤害罪,法院最终判处苟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执行。我们一起来看看案件经过......


案情还原:


2018年4月在重庆市渝北区某娱乐会所,苟某和王某均因为娱乐会所的电梯里因王某不小心打一个喷嚏时为来得及遮挡有部分喷向苟某脸部。出电梯后苟某当场拿起大厅茶几上的烟灰缸砸向王某脸部,致王某鼻骨粉碎性骨折。经医院鉴定王某构成轻伤。苟某被渝北区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辩护过程:


重庆刑事辩护律师——优浩律师事务所律师接受苟某委托请求。


优浩律师前往看守护会见暂被关押的苟某了解案情的真实情况:王某以被害人和受害者的身份以刑事责任向苟某加速漫天要价,苟某及其家属无法接受原告王某的索赔金额要求。


优浩律师从几个方面推进案情发展:

1.与原告王某积极沟通调节,但受害人态度强硬,调解失败。

2.按照法律程序规定计算出赔偿的是数额,继而和法官积极沟通,表明被告人积极态度

3.优浩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统统研究量刑情节,向法院提交了案情真实情况:苟某存在自首、触犯、且事因原告人过错等。

4.与医院接诊医生积极沟通,了解王某真实的受伤情况并未有向法院陈述的严重。


判决结构:


法院判决苟某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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