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因日常纠纷实施随意殴打他人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罪,前期被公安机关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后变更为取保候审。案件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公诉机关以寻衅滋事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当事人家属委托重庆优浩律师事务所陈超律师担任一审辩护人出庭辩护。
承办律师全面阅卷、多次会见当事人,梳理全部从轻量刑情节,形成完整辩护意见:
当事人主动到案,如实供述全部涉案事实,构成法定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减轻处罚;
案发后主动与被害人协商,全额赔偿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当事人全程自愿认罪悔罪,主观恶性较小,无持续社会危险性,符合缓刑适用法定条件,请求法院适用缓刑。
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认可公诉机关指控罪名,同时全部采纳我方辩护意见。综合自首、赔偿谅解、认罪悔罪等从轻情节,最终判决:当事人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当事人无需收监执行,辩护目标全部实现。
随意殴打、追逐、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将追究刑事责任;
涉案后主动投案自首、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是刑事案件重要从轻量刑情节;
涉嫌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应当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精准梳理从轻情节,争取缓刑、轻判。
重庆优浩律师事务所核心业务为刑事辩护,长期办理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经济犯罪、涉黄涉赌类刑事案件,熟悉重庆各区县法院、检察院裁判尺度,善于挖掘自首、谅解、认罪认罚等各类从宽情节,大量案件实现缓刑、轻判、不起诉等良好结果。
重庆优浩律师事务所专注各类刑事案件辩护,擅长会见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阅卷梳理案情、庭审辩护,处理帮信罪、故意伤害、经济犯罪、涉黄涉赌等各类刑事案由,精准把控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全流程关键节点,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诉讼权益。同时律所业务覆盖多领域,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遇到刑事法律问题,可以拨打 023-67123998,律师帮你维权。

